农民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形式。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区别就在于,传统农业是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以农户为基本生产单元,在农业重投入人力、畜力等传统生产要素的一种封闭式小生产;而在现代农业中,投入资金、管理、人才、科技、装备、设施等现代生产要素,农户广泛参与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分工,加入各种合作组织,活动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信贷等各个领域、各个业态。
江苏省常州市的同志形象地把现代农业形容为“脱胎换骨,接二连三,顶天立地,三生有幸”,寓意脱掉传统农业的胎,换上现代农业的骨;一边接二产,一边连三产;头顶市场,脚立“三农”;发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打造幸福产业。
在建设现代农业过程中,农民合作社必须因地制宜地加入其中,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从耕种收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这是一个方向性必然选择,也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内在要求。尤其是随着农民合作社的裂变式发展,耕种收等产前、产中利润开发逐步趋于饱和,发展加工、流通等产后环节,延伸产业链条,拓宽利润空间,成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转型提升的重要途径。美国、欧盟、日本和我国台湾的农业发展经验表明,往往是先有合作社,后有加工流通企业;合作社通过自办加工流通,颠覆了原先与企业间的“雇员-老板”关系,掌握了生产链条上的利润分配主动权,从而获得新的发展空间;相反,无论是东亚国家的小农合作社,还是欧盟的合作社,以农业生产为主往往越做越小。
溧阳市海清农机合作社也开始发展大米加工,并已初见成效;溧阳市果品之王专业合作社改变传统自主采收和推销模式,发展休闲采摘模式,每亩收益提高了3倍,下一步还要发展加工业。目前,江苏省产加销一体化合作社共有8418个,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12.2%,普遍规模较大、收益较好,发展趋势十分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