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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田头市场示范方便农户出售农产品(农民日报)
2015-01-16  浏览[2145]次




        由于多年来社会资本和财政投入多集中于城市销地市场建设,产地市场特别是田头市场数量不足、分布不均、设施简陋、功能单一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最薄弱环节。在广大农业经营主体迫切需求下,各地探索建设了一批田头市场,得到了农户和经销商的积极响应和普遍认可。


  一是方便农户出售。没有田头市场,农户民要凌晨出发、跑十几公里甚至更远到批发市场卖农产品,市场建到了村里田头,农户花上几分钟到市场转转就了解了价格和收购标准,回去一摘回来一卖,不耽误农活,还节省了运输费用。


  二是促进优质优价。在田头交易,经销商更多地了解了农民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情况,能够选择高价收购好的产品,实现增值。农户可以适时采摘,选择销售,一定程度避免了送售批发市场的压质压价。田头市场实现质量检测和商品化处理,有利于建立品牌。在寿光苹果田头市场,经检测进场销售的无公害苹果价格高出0.30.5/公斤。


  三是对接市场信息。田头市场起到了信息传播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和定价话语权。烟台市牟平区观水和刘家夼果品批发市场通过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市场收购价格,有利于果农在与收购商谈判价格时处于平等地位。同时,经销商能够把销地市场信息带到田头,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农户以销定产。


  四是减少流通损耗。在田头市场建立农产品冷藏保鲜和初加工设备,可以在产地及时地对农产品进行预冷,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流通损失。实现在田头市场以销售要求直接处理、包装,避免了散装运输、多次包装的损耗。


  五是提高流通效率。通过田头市场的一系列商品化处理,能显著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为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拍卖交易和电子商务等新型高效的农产品交易方式和流通模式发展奠定基础。


  六是促进产业发展。田头市场实现了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有利于产地品牌的培育,推动农产品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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