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为了合作社,9部委召开3次全体会议了!
2015-03-24  浏览[1898]次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连续12年将农业政策支持纳入重点,自2007年合作社法颁布以后,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提及鼓励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农民合作社成为了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民合作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4年12月底,全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农民合作社达128.9万家,同比增长31.2%;实际入社农户9227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35.5%,同比增长24.5%。各级示范社超过12万家,联合社达到6800多家。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中国而言,已经不缺合作社,而是缺有“钱途”的合作社。这也是各大部委为什么如此重视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2013-7-24合作社发展受各部委重视,农业部牵头,经国务院批复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3-8-27合作社发展受各部委重视, 召开第一次会议。


2014-2-13合作社发展受各部委重视, 召开第二次会议。


2014-3-17合作社发展受各部委重视, 启动国家级示范社评定工作。

2015-3-19合作社发展受各部委重视, 召开第三次会议。


     会议要求,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形势下,要着力基层、下移重心,深入合作社调查研究,结合修改合作社法和示范社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要认真总结各地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经验做法,及时将基层的实践探索上升为政策措施和有力抓手,推动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围绕合作社法的修订及合作社的发展,目前政府单位、行业学者、行业服务组织以各种形式开展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调研及未来法律修订讨论提纲,希望法律的修订后有助于更好的实操运营。

一、法律名称——将法律名称修改为农民合作社法还是保留现有名称。


二、法律调整对象——联合社、信用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等多类型合作社能否纳入法律调整对象。


三、重大制度

1.成员资格: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如何界定农民成员的概念;如何对企业作为成员的资格进行合理限定。

2.成员出资: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如何体现惠顾额返还,怎样防范风险。

3.盈余分配:盈余返还60%的底线是否调整;成员与合作社交易不明显情形下,如何确定成员交易量(额)。

4.破产解散清算时国家补助形成资产的处置:合作社破产解散清算时,国家补助形成资产的处置原则和方式。

5.退出机制:是否需要对没有实际运营的合作社实行强制退出;怎样建立起有效的合作社退出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四、罚则——对损害合作社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何具体化,如何强化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的责任。


五、完善扶持政策——保险政策,社内互助合作保险,国家财政补助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管护制度建设。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3543号